
建筑能耗包括建筑物的建造能耗、日常使用能耗。建造能耗又包括建造各类建筑物所用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能耗;材料、设备从产地运到建筑工地以及施工中搬运所消耗的能耗。使用能耗主要包括冬季室内采暖,夏季室内空调降温及照明能耗。前者是一次性的,后者是长期的、经常发生的。
加气混凝土作为一种新型墙体材料,经过近 40年的发展已逐步为人们所认识,为社会所接受,并在各类建筑中得到一定的应用,成为新型墙体材料的重要品种之一。但是加气混凝土在建筑中应用的程度和功能的发挥至今远未达到应有的水平,特别是在过去的应用中,加气混凝土制品仅仅简单地作为代替烧结实心粘土砖的一般墙体材料对待,而对于加气混凝土制品的另一个更为重要和突出的保温功能没有为人们充分认识,为人们所注意、所重视或者说被忽视了。也就是说加气混凝土在建筑中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一现象应加以纠正,并得到改善。
欧洲国家的住宅年采暖能耗已经降到每平方米 6升油以下,最先进指标已达到3升油以下,而我国住宅平均采暖能耗每平方米在16~20升油之间,按欧洲方法折算,北京市住宅平均采暖能耗每平方米为16升左右。按照节能50%的标准仅住宅采暖能耗就要下降8.75升油或者更多,如果再将很多应该采暖而没有采暖的地区、不断扩大的空调制冷、没有实施节能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以及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老建筑按照节能要求新建或改造,其节能数量将更巨大。节能前景极为可观。 二、建筑节能对建筑墙体热工性能的要求
为了实施和逐步推动建筑节能, 1986年颁布实施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JGJ24-8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86,1987年颁布实施《采暖通用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19-87,1993年颁布实施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在热工规范中对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的最低要求作出了规定,使我国采暖地区建筑节能率在各地80-81年住宅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节省30%。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三北地区并未全面实施,到1995年底,只有北京、天津、哈尔滨、西安、贯州、沈阳等少数几个城市总共不足5000万m 2 的建筑实施了这一措施。为了进一步推动建筑节能,提高节能水平,国务院以[1992]国发66号文提出“从1995年起我国严寒和寒冷地区城镇新建住宅全部按采暖能耗降低50%设计建造”。并按统一要求于1996年7月1日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即各地在80-81年住宅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节能50%。近来,北京市为加快现代化步伐,提出率先实施节能65%的设计标准。在50%的总节能率中,要求建筑物本身承担约30%,供热系统约承担20%。2001年又颁布实施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夏热冬暖地区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都在制订中。
在这些设计标准中对建筑物的墙、屋面、门窗达到 50%甚至65%时的传热系数、热阻、气密性等热工性能指标做了具体规定。对我国不同地区建筑外墙墙体的传热系数规定的指标见表1。
不同地区采暖居住建筑各部分围护结构传热采数限值[ w/(m 2 · K)] 表1
|
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 C) |
代表性 城市 |
外墙 |
不采暖楼梯间 |
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 C) |
代表性 城市 |
外墙 |
不采暖楼梯间 |
||
|
体形系数≤ 0.3 |
体形系数> 0.3 |
隔墙 |
体形系数≤ 0.3 |
体形系数> 0.3 |
隔墙 |
||||
|
2.0~1.0 |
郑州、洛阳、 宝鸡、徐州 |
1.10 1.40 |
0.80 1.10 |
1.83 |
-6.1~-7.0 |
呼和浩特、抚顺、大柴旦 |
0.65 |
0.50 |
/ |
|
0.9~0.0 |
西安、拉萨、济南、青鸟、安阳 |
1.00 1.28 |
0.70 1.00 |
1.83 |
-7.1~-8.0 |
延吉、通辽、通化、四平 |
0.65 |
0.50 |
/ |
|
-0.1~-1.0 |
石家庄、德州、晋城、天水 |
0.92 1.20 |
0.60 0.85 |
1.83 |
-8.1~-9.0 |
长春、乌鲁木齐 |
0.56 |
0.45 |
/ |
|
-1.1~-2.0 |
北京、天津、大连、阳泉、平凉 |
0.90 1.16 |
0.55 0.82 |
1.83 |
-9.1~-10.0 |
哈尔滨、牡丹江、克拉玛依 |
0.52 |
0.40 |
/ |
|
-2.1~-3.0 |
兰州、太原、唐山、阿坝、喀什 |
0.85 1.10 |
0.62 0.78 |
0.94 |
-10.1~-11.0 |
佳木斯、安达、齐齐哈尔、富锦 |
0.52 |
0.40 |
/ |
|
-3.1~-4.0 |
西宁、银川、丹东 |
0.68 |
0.65 |
0.94 |
-11.1~-12.0 |
海伦、博克图 |
0.52 |
0.40 |
/ |
|
-4.1~-5.0 |
张家口、鞍山、酒泉、伊宁、吐鲁番 |
0.75 |
0.60 |
0.94 |
-12.1~-14.5 |
伊春、呼玛、海拉尔、满洲里 |
0.52 |
0.40 |
/ |
|
-5.1~-6.0 |
沈阳、大同、本溪、阜新、哈密 |
0.68 |
0.56 |
0.94 |
0 | 0 | 0 | 0 | 0 |